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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等限制!中方对欧盟医疗器械出手

发表时间:2025-07-08 作者: 返回列表

       中国财政部7月6日发布通知,即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部分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对等限制措施。通知规定,对预算金额在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采购,确需要采购进口产品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应当排除欧盟企业(不包括在华欧资企业)参与。对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非欧盟企业,其提供的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占比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

       6月20日欧盟根据《国际采购工具》(IPI)出台措施,限制中国企业和产品参与其医疗器械公共采购,持续在公共采购领域对中国企业设置壁垒。欧盟措施出台后,中方就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6日表示,中方多次通过双边对话表示,愿与欧方通过对话磋商和双边政府采购安排等方式妥处分歧。令人遗憾的是,欧方不顾中国释放的善意和诚意,仍一意孤行,采取限制措施,构筑新的保护主义壁垒。“因此,中方不得不采取对等限制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强调,相关措施是为了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中方措施只针对自欧盟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华欧资企业生产产品不受影响。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环球时报